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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19-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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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产业园区建设加快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18-06-06 08:32 来源: 岳阳市人社局    浏览量:次
 

岳人社发〔2018〕31号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服务产业园区建设加快实体经济发展的

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各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岳政发〔2018〕3号)和“园区十条”要求,服务产业园区建设,加快实体经济发展,培育产业服务链,结合自身职能和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细则。

一、就业创业扶持

(一)培训补贴。企业新录用企业下岗职业、高校毕业生、应届高(初)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等五类人员,经岗前培训获证的,根据不同工种按标准给予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a类1200元、b类800元、c类500元。企业按1.5-2.5%提取企业教育训练经费且教育训练经费60%以上用于在岗企业职工培训的,按a类1200元、b类800元、c类500元工种标准的50%给予培训补贴。培训补贴标准按政策规定逐年上浮。(责任科室:职业能力建设科)。

(二)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申请最高限额1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其吸纳人员的人数和人均10万元以内的额度发放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符合贷款条件的小微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以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的企业外),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的,可以申请最高2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个人微利项目创业担保贷款经核实后按照:第一年全额贴息、第二年贴息2/3、第三年贴息1/3的标准给予政策贴息支持。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政策贴息。(责任单位:市劳动就业局)

(三)创业载体奖补。会同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每两年培育4个左右的市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含示范园区、示范创业实训基地、示范众创空间),并根据在孵企业个数、创业孵化成功率、存续期、创业带动就业人数、创业活动承办次数等情况,在综合评估后,按规模分两档,示范园区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以奖代补资金;示范创业实训基地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以奖代补资金;示范众创空间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以奖代补资金。(责任单位:市劳动就业局)

(四)创新创业补贴。对本市范围内符合产业政策的创新型初创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除广告、桑拿、网吧以及其它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的行业外),其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且营业收入稳定上升,工商注册登记时间距扶持资金申报日期在3年以内,带动就业5 人以上的,给予总额为10000元/户一次性开办费、创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和商标注册补贴。(责任单位:市劳动就业局)

(五)百优资助工程。会同市财政局和市工商局共同实施市级创新创业“百优资助工程”,每两年根据公开评选结果,对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显著的50个个体工商户和50个优质初创企业,分别授予“岳阳市自主创业就业榜样”和“岳阳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优质初创企业”称号,按照先进个人2万元/个、优质企业5万元/家的标准颁发奖励资金。奖金从市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市劳动就业局)

(六)鼓励离岗创业。鼓励市内高校院所科研人员离岗创业。三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并同等享有职称、社保等权利。(责任单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社保处等)

(七)企业培训指导。为实体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管理升级、招聘揽才、稳定用工等共性问题提供公益性培训指导和服务,指导和协助职业学校与相关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加强技能人才培养,有针对性帮助企业解决存在问题。(责任单位:职业能力建设科、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市创业培训指导中心)

二、降低用工成本

(一)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1.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25号),自2018年5月1日起至2019年4月30,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1.5%降至1%,单位缴费费率由1%降至0.7%。(责任单位:市劳动就业局)

2.根据《关于适当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湘人社发〔2015〕73号),将生育保险基金费率由0.7%降为0.5%。(责任单位:市医保处)

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25号),自2018年5月1日起至2019年4月30,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9%。根据《关于稳妥做好养老保险费费率过渡试点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3〕80号)和《关于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过渡试点问题的补充意见》(湘人社发〔2014〕57号),符合条件的工业园区企业,用工规模在500人以上2000人以下的,新开办新参保第一年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按14%执行,从第二年起每年提高1%,逐步过渡到统一缴费费率20%;用工规模在2000人以上的,新开办新参保第一年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按12%执行,从第二年起每年提高1%,逐步过渡到统一缴费费率。(责任单位:养老保险科、市社保处)

5.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25号),自2018年5月1日起至2019年4月30,在保持八类费率总体稳定的基础上,根据有关规定适当降低工伤保险费率。(责任单位:市工伤处)

(二)缓缴养老保险费和免收困难企业滞纳金。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困难企业,提供与缓缴养老保险费相关的有效担保材料,经程序报批,可缓缴除养老保险费,缓缴期最长为6个月。困难企业确无缴费能力的,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可免收滞纳金。符合下列条件企业可以认定为困难企业:1.同级人民政府已经认定为困难企业并且没有脱困的。2.符合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综合成本企业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社发〔2016〕84号)规定,办理了缓缴手续的企业。3.上述企业提出免收申请和有关资料,由人社、财政部门联合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并填报《岳阳市困难企业免收养老保险费滞纳金申报审批表》,办理免收滞纳金手续。(责任科室:养老保险科、市社保处)

(三)发放稳岗补贴。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费,促进就业预防职业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45号)精神,对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职工就业岗位的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三类企业,按照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对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采取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其他参保单位,按照该参保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40%给予稳岗补贴。以上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责任单位:市劳动就业局)

三、加强人才激励

(一)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巴陵人才工程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通过“四海揽才”等凯发天生赢家的人才招聘活动、人才网络招聘、周六现场凯发天生赢家的人才招聘会等形式,为企业招引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责任单位:人才开发和市场管理科、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二)改革企业人才职称评审办法,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特别优秀人才、个人业绩特别突出者或急需紧缺人才评审职称,放宽学历、资历等条件限制。(责任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管理科)

(三)加大“巴陵工匠”、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评选培养奖励力度。(责任单位:职业能力建设科、外国专家科)

(四)支持企业加强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建设。经评定达到相应水平的,给予最高6万元补贴。(责任单位:职业能力建设科、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五)建立职业技能晋级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对企业新引进和新获得技师、高级技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的职工,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分别给予2000元、3000元,3000元、5000元奖励。(责任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管理科、职业能力建设科)

(六)培养激励企业家。每两年开展一次“功勋企业家”“优秀企业家”推选,每次推选“功勋企业家”10名、“优秀企业家”20名,由受益地财政给予奖励年限期间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全额奖励,其中“功勋企业家”奖励年限为5年,“优秀企业家” 奖励年限为3年。重视企业高管人才,对年纳税额居全市前20位的民营企业,如当年工业增加值与税收增长均高于全市gdp增速,其高级管理人员(不超过5人),按照个人当年缴纳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予以奖励,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在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后,奖励资金直接划入个人账户,此项奖励与企业家奖励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计算。(责任单位:人才开发与市场管理科、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服务产业园区建设,加快实体经济发展是市委、市政府立足我市实际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践行“一三五”发展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发挥政策效应、促进政策落地的有效举措。人社部门是保障民生的民生部门,也是服务发展的经济部门,要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上有所作为,要把企业需求作为工作方向,着力在就业创业扶持、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加强人才激励等方面出实策、拿实招、求实效。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系统各有关科室、单位要以政治的高站位,践行“一线工作法”,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为企业服务,把企业最需要的政策宣讲透彻、把能做到的服务送上门、把能兑现的政策落实好,实实在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社会保险费率调整等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有关责任科室及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政策措施及时落实到位,切实发挥社会保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稳定器”“减震器”作用,为全力把岳阳打造成湖南新增长极作出积极贡献。对在工作中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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