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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曹佳惠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20-04-23 13:53 来源: 市人社局    浏览量:次
 

岳人社党〔2020〕11号

中共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关于曹佳惠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

曹佳惠同志任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专职纪检员,免去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殷  勇同志任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副支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肖  炜同志任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副主任职务;

郑岳春同志任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专职纪检员职务;

何若凤同志任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总会计师职务;

李升阳同志任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办公室主任职务、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何春芳同志任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专职纪检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审计稽核科科长职务;

颜  萍同志任市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财务科科长职务、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张  敏同志任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专职纪检员职务;

王  红同志任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原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服务处基金征缴科科长职务;

黄中郁同志任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专职纪检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副科长职务、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张昭华同志任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原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服务处办公室主任职务。

付  伟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卢学文同志原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戴  劲同志原市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保留正科职待遇);

徐红武同志任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执法一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市人社局考试中心副主任职务;

吴加兰同志任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培训科科长,免去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科副科长职务;

刘  锐同志任市就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原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就业援助科科长职务;

黄卫桃同志任市就业服务中心财务科科长,免去其原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基金审计稽查科科长职务;

免去陈  敏同志原市劳动就业服务局财务科长职务;

张  敏同志任市就业服务中心基金审计稽查科科长,免去其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周  勇同志任市就业服务中心农村就业服务科科长,免去其原市劳动就业服务局统计信息科科长职务;

廖伟平同志任市就业服务中心统计信息科科长,免去其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邓  穆同志任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原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易梅华同志任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扩面登记科科长,免去其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退休待遇审核科科长职务;

付  钟同志任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个人账户科科长,免去其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基金征缴科科长职务;

朱逢春同志任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退休待遇审核科科长,免去其原市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魏铁宏同志任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统计信息科科长,免去其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个人账户科科长职务;

伏  拓同志任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培训科副科长职务;

宋  斌同志任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档案管理科科长,免去其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个人缴费科科长职务;

免去包克剑同志原市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肖  威同志任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原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赵  琳同志任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财务审计科科长,免去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  洪同志任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基金征缴科科长,免去其原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服务处待遇审核科科长职务;

尹家强同志任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工伤职工管理科科长,免去其原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服务处基金监督科科长职务;

邹  燕同志任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基金稽核科科长,免去其原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服务处财务科科长职务;

李少白同志任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统计信息科科长,免去其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培训科科长职务;

姚文胜同志任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工伤预防科科长,免去其原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服务处工伤职工管理科科长职务;

吴细春同志任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强建国同志任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执法三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陈  彬同志任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人事仲裁庭庭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秦耀同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人事仲裁庭庭长、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何  龙同志任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侯清炫同志任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交流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贺  芳同志任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财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刘  苗同志任市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援助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彭开友同志任市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指导服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李  峰同志任市就业服务中心企业服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廖  琼同志任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邹瑞龙同志任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喻  剑同志任市创业培训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  丹同志任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财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何  宇同志任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基金征缴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朱梦君同志任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个人缴费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吴  皓同志任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审计稽核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秧  苗同志任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涛柱同志任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待遇审核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汤  玮同志任市工伤事故预防勘察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朱泓程同志任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何  琼同志任市12333咨询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魏  娇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因机构改革更名,重新任命以下同志职务,其原职务自然免去:

叶宏禄、翁小震、郭智峰、杨启文、杨彩玲同志任市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林  毅同志任市就业服务中心专职纪检员;

唐治贵同志任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副主任;

陆慕华同志任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副主任;

冯  霞同志任市就业服务中心城镇社区就业服务科科长。

中共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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